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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

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

根据相关规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,在保证用电安全的前提下,提倡节约用电。现结合学生公寓智能化用电管理系统特点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1、学生用电以寝室为单位,实行计划用电与有偿用电相结合的管理办法。根据相关规定,学生公寓每人每月计划用电5度(每间宿舍最多50度)。超计划用电的,按每度0.6元付费充电后使用。

2、为保证用电安全,学生公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(如电炉、电饭锅、电热杯、热得快等)。学生使用电热器具时用电管理系统会自动跳闸、断电。对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的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
3、每间宿舍的最大用电负荷为500W,超过500W时系统会自动跳闸、断电。当同一寝室使用两台以上电脑时需到管理室登记,增加用电功率。

4、用电查询及交费方法

1)每月1日由电管员按计划用电定额度为每间宿舍充电。如用电超过了计划用电数量时,学生必须先付费后使用。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用电情况在本公寓值班室交费并索取票据凭证。电管员负责按充值金额充电。充电时间:周一至周五800---1630

2)需要查询本宿舍用电情况可通过电管员在窗口查询机上查询。

3)电管员会根据各宿舍用电情况,提前通知学生交费充电。当宿舍剩余电量小于1度时用电管理系统会自动断电,并报警提示充电。

5、学生公寓空调用电及使用规定

学生公寓空调电费按200//年的标准在开学时收取(免收空调折旧、使用维护等费用)。学生公寓空调的使用执行如下规定:

1)原则上室内温度28℃以上或5℃以下开启空调。特殊情况下,如空气湿度大、异常闷热等酌情开启空调。

2)学生公寓空调使用期间,按规定时间段定时供电,即学生正常上课、晚自习时间停止供电。请同学们爱惜设备,节约用电。

6、暂时未安装学生公寓智能化用电管理系统的,由公寓工作或管理人员对用电情况进行统一管理。

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